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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衡处〔2021〕13110121000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1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决定机关 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