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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太市监罚〔2020〕 141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2、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0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2
    决定机关 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