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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承处〔2020〕13200003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在承接广告业务时未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和证明文件不全的医疗广告仍然发布。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180万元,罚款0.336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0
    决定机关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国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