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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聊城管环行处字[2021]第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3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0
    决定机关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