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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罚〔2021〕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27.80元;二、罚款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9
    决定机关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