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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珠交罚[2021]029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9月01日,在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路口招商物流停车场办公室,当事人珠海杨粤物流有限公司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为,涉案车船号为无,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0
    决定机关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