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1〕04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7月2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迪枫服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2的1层南侧、3层东侧分别有一处防火门闭门器和门老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9
    决定机关 苏州常熟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