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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0〕0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生产车间1、2未按规定设置喷淋灭火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分别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2条、第8.4.1.1的规定,到期复查发现仍未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9
    决定机关 苏州常熟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