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0〕005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消防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生产车间1、2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喷淋灭火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分别不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5条、第8.3.1.2条和第8.4.1.1条的规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2 |
决定机关 | 苏州常熟市消防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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