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精通控制仪表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猛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675****03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14民初670号 |
案号 | (2020)苏0214执189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天津精通控制仪表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市威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货款165283.81元及利息损失(以165283.81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03元、财产保全费1420元,合计3223元,由天津精通控制仪表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以上款项已由无锡市威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预交,本院予以退还,天津精通控制仪表技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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