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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山环罚决〔2021〕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6
    决定机关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