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绿量电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530067****0962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303民初90号 |
| 案号 | (2021)粤5303执42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08-25 |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广东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广东绿量电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5日内归还原告祁琪投资款84000元,及支付自2015年8月28日起至付清投资款日止,以84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0%计算的收益给原告祁琪; 二、驳回原告祁琪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45元,由被告广东绿量电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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