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临综执罚字〔2020〕第8513012005220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临安城南医院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05月09日09时00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南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临安城南医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锦天路407号的城南医院垃圾分类区域,按要求设置了一组三色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分别为灰色其它垃圾收集容器、绿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6个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经查,垃圾收集容器中有错投现象,其中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其他垃圾,包括塑料袋、喝过的奶茶杯与用过的一次性纸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的玻璃类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投放有其他垃圾,包括用过的纸巾、塑料袋与易腐垃圾树叶。当事人作为该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起到监督投放的责任。当事人上述行为属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表》,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2 |
决定机关 | 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