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浦县石康镇众盛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5KCAW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405民初193号
    案号 (2019)桂0405执59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12-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合浦县石康镇众盛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颜明东应向原告广西艾德森农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6092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截至2018年12月20日,利息为10226元,从2018年12月21日起,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19元,由原告广西艾德森农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854元,被告合浦县石康镇众盛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颜明东负担336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