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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银监罚决字〔2018〕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罚款六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2
    决定机关 唐山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魏旭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