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时宇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69****08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322民初1446号
    案号 (2019)粤1322执240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1-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一惠州市时宇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货款1166764.6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166764.62元为计算基数从2019年3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给原告博罗县联创鑫电子有限公司。 二、被告二深圳市时宇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惠州市时宇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50.4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一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