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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花市质听告字[2016] 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执照(登记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11
    决定机关 花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林细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