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05****582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7480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446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08604416】。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2,750,000.00元; 二、第一被申请人以本金2,750,000.00元为基础,以月利率2%向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9月8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 三、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2915元。 四、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第五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60268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第五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60268元,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第五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60268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第五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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