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19]614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楚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取得第三方北京艾德沃斯广告有限公司虚开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100181130,发票号码01877814,开票日期2018-1-29,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费,金额37735.85元,税额2264.15元。该发票已申报从2018年1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述支出已在销售费用科目结转并作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以上违法事实合计少缴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2422.64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决定处少缴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1倍的罚款,计2422.64元。决定对你单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7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