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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朔城管(市政)罚【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限期7日恢复原状并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6
    决定机关 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