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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市管罚处字〔2018〕2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处罚款人民币五万五千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4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