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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奉市监处〔2018〕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57.8元;2、没收扣押在案的4瓶窖藏级A3“绿色庄园”有机干红葡萄酒、6瓶窖藏级A6“绿色庄园”园有机干红葡萄酒、2盒“真福”野生山茶调和油;3、罚款9842.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4
    决定机关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邵联登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