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奉市监处〔2018〕13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57.8元;2、没收扣押在案的4瓶窖藏级A3“绿色庄园”有机干红葡萄酒、6瓶窖藏级A6“绿色庄园”园有机干红葡萄酒、2盒“真福”野生山茶调和油;3、罚款9842.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04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邵联登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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