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0087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车于07:55,在江南客运站发班去往横县,站内配客13人,票价每人35元,出站后在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华丰城对面公交站招揽了10名乘客分别去往横县、峦城、良圻,分别收取去往横县每人30元、峦城每人20元、良圻每人20元运费,现车内有乘客23人。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8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忠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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