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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南关检罚字〔2021〕0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科处罚款人民币108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7
    决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海关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