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新巴静交罚【2021】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正)第9条、第10条、第15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6月29日17时25分,当事人和静县安卡尔农村公交有限公司之车辆新M223AM(蓝)小型普通客车在和静县兴合市场北门,因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被我运政执法人员查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4
    决定机关 和静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