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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乐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授信管理不尽职造成垫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1-1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王贤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