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市监处字〔2020〕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30.5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10 |
决定机关 |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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