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7〕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王建、丁继光、林韧为责任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改正,给予合计8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建给予取消终身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丁继光给予取消5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林韧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0
    决定机关 北京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张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