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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焦武交执罚(2017)第00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博爱县博源振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7
    决定机关 武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