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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林罚书字[2019]第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56030元(即5603平方米X10元=56030元);2、责令2019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状。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6
    决定机关 玉林市福绵区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