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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公(刑)行罚决字{2020}5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4月3日,江苏三宝药业有限公司未将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弓家美的个人信息如实登记并报告至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8
    决定机关 宝应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