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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浔综执〔2020〕罚决字第01-0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行政处罚内容 对施工单位湖州南浔阳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对运输单位湖州年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和湖州豫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4
    决定机关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