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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0]29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市明利五金弹簧厂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违法事实1:你厂于2016年7月、2017年12月取得第三方天津程之锦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已证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1200163130,发票号码01781568,发票代码1200163130,发票号码00147869-70,发票金额256661.02元,税额43632.38元,价税合计300293.40元。涉及的进项税款,你厂已于2016年7月及2017年12月申报抵扣,导致少缴增值税43632.38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181.62元。违法事实2:你厂于2016年6月、2018年1月取得第三方天津鋆霖贸易有限公司已证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1200153130,发票号码00093737,发票代码1200163130,发票号码01775918-19。发票金额258791.55元,税额43994.55元,价税合计302786.10元。涉及的进项税款,你厂已于2016年7月及2018年1月申报抵扣,导致少缴增值税43994.55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199.72元。2019年6月26日、27日(立案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你厂补缴天津程之锦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3632.38元(因系统原因实际少缴0.01元),城建税2181.62元,教育费附加1308.97元,地方教育费附加872.65元,并加收滞纳金19998.73元。其中:26日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14540.74元,城建税727.04元,教育费附加436.2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90.82元;27日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29091.63元,城建税1454.58元,教育费附加872.75元,地方教育费附加581.83元。2019年9月18日、19日(并案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补缴天津鋆霖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3994.55元,城建税2199.72元,教育费附加1319.8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879.89元,并加收滞纳金17596.87元。发票填开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与你厂实际收到的货物一致。经查看企业账户流水,未见资金回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决定:处罚款2016年(增值税43638.9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81.94元)*70%+2018年(增值税29447.2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72.36元)*70%=45820.87*70%+30919.62*70%=32074.61+21643.73=53718.3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0
    决定机关 绍兴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