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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包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客户同意为客户开办短信通知业务并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9
    决定机关 包头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海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