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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市监稽食处〔202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元整;2.罚款人民币50200元整;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206元整,以上罚没款50206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6
    决定机关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晏爱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