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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字〔2021〕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拟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雪地靴3双;2.罚款人民币635元。3.没收违法所得10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1
    决定机关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