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诸市监检处〔2019〕2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销售;2、没收不合格富茂牌震中镭烟花爆竹和裕荣牌震中镭烟花爆竹各4只;3、没收违法所得233.6元;4、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5
    决定机关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宣国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