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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0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考核合格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1
    决定机关 灵川县交通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