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崇加斌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92414****10X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9民终769号 |
案号 | (2018)苏0924执257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9-19 |
发布日期 | 2018-12-04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计给付徐会130万元,其中在2018年2月15日前给付40万元,2018年6月30日前给付徐会30万元,2019年2月4日前给付徐会60万元。以上款项汇至徐会的江苏银行卡,卡号为6228730998000074305。 二、如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地调按时足额还款,徐会有权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未给付金额为本金(130万元一已给付的金额),按照年利率15%向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主张逾期利息。 三、双方就本案所涉事项余无纠葛。 四、一审案件受理费28720元,减半收取14360元,有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7180元,徐会承担71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720元,减半收取10860元,由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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