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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和市市监处〔202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2元,没收标签项目和营养标签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玫瑰花酱477瓶,总价值6868.8元;营养标签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玫瑰酱心馕30袋,总价值36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2
    决定机关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