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和市市监处〔2021〕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2元,没收标签项目和营养标签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玫瑰花酱477瓶,总价值6868.8元;营养标签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玫瑰酱心馕30袋,总价值367.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12 |
决定机关 |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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