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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税一 罚 〔2019〕 21690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2018-01-01 至2018-12-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1-01至2019-01-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1-01至2019-01-31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1-01至2019-01-3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1-01至2019-01-3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1-01至2019-01-31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18-12-01至2018-12-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2-01至2018-12-31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2-01至2018-12-3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2-01至2018-12-3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2-01至2018-12-31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18-11-01至2018-11-30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1-01至2018-11-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1-01至2018-11-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1-01至2018-11-30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1-01至2018-11-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18-10-01至2018-10-3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0-01至2018-10-31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0-01至2018-10-31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0-01至2018-10-3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8-10-01至2018-10-3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19-05-01 至2019-05-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5-01 至2019-05-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5-01 至2019-05-31 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5-01 至2019-05-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5-01 至2019-05-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05-01 至2019-05-3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19-04-01 至2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3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