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增人社监字﹝2021﹞第3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2年4月28日止,你单位承接的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埔村南碱大道12号冠桦应急产业园产业楼,地下室(自编号C1,P1)工程未按规定存储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8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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