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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潭岳市监处字〔20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金额人民币20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0
    决定机关 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