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虞公(百)行罚决字[2019]517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上虞禾润化工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上虞禾润化工有限公司自今年4月29日以来,一直未如实记录储存、使用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双氧水的数量、流向,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绍兴上虞禾润化工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上虞区农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2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