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挥发试剂用瓶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21131369.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0761715U 公开(公告)日 2020-06-16
申请公布号 CN210761715U 申请公布日 2020-06-16
分类号 B65D1/02(2006.01)I 分类 -
发明人 王睿韡;赵志恒;韦彩虹 申请(专利权)人 悉米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悉米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310015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祥园路171号1幢305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挥发试剂用瓶,通过在瓶体顶部配合设置瓶盖用于防止挥发试剂不正常挥发,在瓶体的瓶口处贯穿设置挥发单元,可以直接开盖后,将瓶体内的试剂通过挥发单元进行挥发,不需要将试剂加入水中,即无需控制试剂用量,可以借助辅助设备,如加热设备、振动设备等工作,可以直接作用于挥发单元、也可以作用于瓶体,适配度高,可操作性强。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无需特别控制用量,可以直接使用或是添加到配合的振动仪器中,试剂不需要与水混合,即无需清洗容器,使用者的体验感好,使用成本低;本实用新型的挥发试剂用瓶甚至不限于香薰试剂使用,而是可以扩展到各种挥发型试剂的存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