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光大科尔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27016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黔高民初字第49号
    案号 (2018)黔0526执111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8-13
    发布日期 2019-12-0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马万祥采矿权转让款为23764159元及违约金(2015年5月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未付转让款为23764159元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二、贵州光大科尔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驳回马万祥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05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5550元由贵州肥矿光大能源有限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