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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运罚决字[2020]第33048351201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省浦江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2月26日16时32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高桥上海出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G.H5035普通客车在此停靠并拉客。经查,该车为浙江省浦江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当时驾驶该车的是浙江省浦江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蒋**,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浦江至常熟,起点及站名是浦江浦江汽车运输中心,讫点及站名是常熟常熟长途汽车站,浙G.H5035普通客车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嘉兴西站,经询问该车核定的站点中没有桐乡高桥上海出口这个停靠站点,浙G.H5035普通客车在桐乡高桥上海出口停靠并拉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2
    决定机关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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