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工商机案处字〔2018〕第200201810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责令停止发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12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机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通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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