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林罚书字[2017]第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查明,2017年8月底至9月7日,被处罚对象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挖掘电力铁塔塔基孔洞,经鉴定面积为12平方米,折林地面积0.018亩,林地类型为省级公益林,开挖林地面积中无5厘米以上林木。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限期陆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林业生产条件);2、林业行政罚款人民币18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26 |
决定机关 | 区林水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