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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淄建行处字﹝2020﹞第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单位在淄博市张店区远景花园东区(一期、二期)小区项目绿化及配套工程施工中,存在湿法作业落实不到位;出入口积尘、车辆携尘上路;未施工区域裸土覆盖不完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贰万元(200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